1.办公室: 1.1负责本单位的文件收发、综合性行文拟写、保密、外事、老干部联络、史志、档案管理工作; 1.2协助领导负责做好本单位对外对内的政务培训活动或会议的筹备组织与招待工作; 1.3负责做好本单位人员的职务变动、工资变动、人事变动等各类情况的统计报表手续办理等人事工作; 1.4负责做好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日常公用经费的合理支出、工资统发、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医保等各项劳资、财务工作; 1.5 负责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话费缴纳、设备维修、废品处置等后勤管理; 1.6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党务基础标准化建设以及固定资产、人事管理系统等网络系统维护、报表; 1.7 牵头负责政工、工会、妇联等工作。 1.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事项。 2.监测预报科: 2.1负责辖区内各种地震前兆观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2.2负责组织召开全区地震趋势会商会,提出会商意见; 2.3负责全区监测点的测报管理及培训工作,仪器维护工作; 2.4负责前兆数据库及分析预报网络系统的软件更新及维护工作; 2.5负责收集和上报与地震有关的宏观、微观异常现象; 2.6依法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 2.7制定通州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2.8负责协助市局完成对强震动观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9完成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2.10协助办公室完成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2.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震害防御科: 3.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辖区内防震减灾规划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3.2 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协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绿通工程。 3.3负责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和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抗震知识,开展地震科技交流、业务培训工作。 3.4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以活断层探测为主要内容的地震小区划工作。 3.5负责组织开展“地震安全社区创建”系列活动。 3.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4.应急管理科: 4.1负责组织、协调、督察全区地震应急准备和各项应急建设工作的开展,负责局机关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 4.2负责区地震应急预案、局机关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督促检查和实施。指导和检查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推进全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健全。 4.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指导区属各单位和公众进行防震、避震、救助训练; 4.4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工作,负责电台的调试、保养及日常维护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协调有关科室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5负责区、局机关地震应急演练方案制定;指导、推动区属各机关、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4.6依法对避难场所、紧急通道的完好与畅通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和破坏配套设施的行为,进行督促、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 4.7负责全局信息日常汇总、统计等管理工作。 4.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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